各单位:
按照航空科学基金年度计划工作安排,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基金办)现发布《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“民用航空发动机专项”指南》(附件1),并组织开展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方案
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采用全额资助方式。“民用航空发动机专项”简称民发专项,项目经费30万元。“民发专项”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,2024年10月1日—2026年9月30日。
二、申报要求
依据《航空科学基金管理规定》及《航空科学基金管理实施细则》,申请者应按照《2024 年度航空科学基金“民用航空发动机专项”指南》资助范围申报,具体申报要求如下:
1. 项目申请者是指项目研究工作的实际负责(主持)人,项目申请者应在项目研究全周期内在职;
2. 每位申请者限报 1项,不接受在研航空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报;
3. 联合申请项目由申请人(项目负责人)所在单位申报。
三、申请单位和限项规定
1. 2024年度航空科学基金民发专项指南公开发布,面向对象为已通过基金办注册审核的高校和科研机构;
2. 项目申请单位无申报数量限制。
四、受理方式
2024 年度航空科学基金申报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受理,邮箱:jg@nuist.edu.cn。校内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7月19日,逾期不接受申请。
项目申报材料包括:航空科学基金项目材料(见附件2)、项目申请书包括正式版(附件3)、简版申请书(word 文件,见附件4)、航空科学基金系统导出系统申报数据包(zip文件,软件下载及使用说明见附件5)。
上报前必须组织保密审查(附件6),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、商业秘 密和内部敏感信息,密级为公开。各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、合规、有效,经查实存在伪造、编造、隐瞒和抄袭等虚假行为的申请人,在 5 年内禁止申报航空科学基金项目。
基金办不受理申报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缴纳评审费的 项目申请。
五、其它
每个申请项目收取评审费 800 元,交纳时间和账号另行通知。
项目申报咨询:
(校外)航空科学基金办,李丹,010-57827767
(校内)先进技术研究院项目办,徐老师,025-58731524
校内邮箱:jg@nuist.edu.cn
校内受理时间截止2024年7月19日,逾期不接受申请。
先进技术研究院
2024年7月11日